【記者廖銘瑞/高雄報導】 橋頭地方檢察署近日受理多件詐欺洗錢案件,發覺多位被害人遭投資詐騙,並與假幣商高價購買虛擬貨幣後,隨即匯入指定匿名錢包,遂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。
經虛擬幣流分析,查知假幣商成員替詐騙集團洗錢2億餘元,遂於今年3月對首腦與假幣商成員等10人執行拘提與搜索,查扣房產、名車、名錶、現金、金飾及警示帳戶款項,不法所得約7000 萬元,經檢察官複訊後,主嫌2人聲押獲准。
橋頭地檢署近日受理多件詐欺洗錢案件,發覺被害人均遭投資詐騙,進而與「創造支付」、「亞洲區塊鍊」、「亞洲數位認證資產」等假幣商以高價購買虛擬貨幣後,隨即將款項轉入詐騙集團指定之匿名錢包。
張春暉檢察長即指示預警中心督導主任檢察官蘇恒毅、檢察官郭郡欣與檢察事務官楊曜綸溯源追查。經過詳盡之虛擬幣流分析,查悉假幣商成員疑似於犯罪期間,替詐騙集團洗錢新台幣2 億 755 萬餘元,乃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蒐證,於民國 3 月 12 日,對假幣商成員與首腦等 10人執行拘提與搜索,查扣保時捷電動車 1 輛、沛納海名錶、現金 96 萬餘元、金飾、外幣等物。另警示凍結假幣商集團成員金融帳戶餘額約 1494 萬餘元。
案經主任檢察官蘇恒毅、檢察官郭郡欣、林濬程、許亞文、莊承頻、洪若純、周子淳、施佳宏訊問後,認集團首腦即被告楊○燁、劉○傑 2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、洗錢防制法、刑法加重詐欺罪嫌重大,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;廖○良等 6 名被告則各具保 10萬元;黃○玄等 2 名被告則限制住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