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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安定區一間工業廠區今(24)天發生氯氣吸入事件,1名勞工當場昏迷,送醫仍傷重不治;另有10人吸入性嗆傷,入院治療當中。經查,事發原因為該廠供應商載運漂白水溶液卸裝時,誤裝入聚氯化鋁溶液容器中,導致2種物質反應後產生大量氯氣導致不幸發生。臺南市府勞工局勒令現場停工,並開罰30萬元。
勞工局說明,該工業廠區供應商某科技有限公司所僱李姓勞工,載漂白水溶液到該廠卸裝時,誤將漂白水溶裝到聚氯化鋁溶液容器中,導致2種物質反應後產生大量氯氣,當時在該廠廢水處理區林姓技術員,因吸入氯氣並昏倒,經送安南醫院醫院救治.仍傷重不治。
同時,產生的氯氣也擴散到該廠內其他地方,造成該廠及供應商共10勞工吸入性嗆傷,分送至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、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及臺南市立安南醫院治療。
案件通報後,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立即派員實施檢查,勞工局王鑫基局長表示,雇主對於危險物製造、處置之工作場所,氧化性物質,不得使其接觸促進其分解之物質,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4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,本案已勒令現場停工,依法將雇主移送司法偵辦,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設施部分將處最高罰鍰30萬元,其餘相關違反法規部分,一律嚴格查處,並分別依規定祭出重罰。
王鑫基局長補充說明,本案將啟動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,協助罹災者家屬,並要求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給予相關補償。另將檢視與本案類似之作業場所實施輔導,並加強對事業單位宣導,以預防類似災害發生。